2011年9月28日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纪要 |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3-05-29 |
2011年9月30日 签发人:苏明理
2011年9月28日上午,苏明理院长主持召开了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学院岗位上报严格执行省人社厅关于上报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操作办法,以工资套改类别为岗位基础,以批复岗位设置方案各类各级岗位职数为数量基础进行上报,本着既保护个人利益又有利于学院整体聘任工作,按照先入轨,后规范,再完善的原则进行。
二、对于在2006年7月1日以后至完成岗位聘任期间任命或聘任人员按照一定原则排序进入。(各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基本按任职年限先后进入)
三、会议审定并同意管理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管理人员分流调整方案及上报人员名单;审定并同意主体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非主体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岗位、等级和上报名单;审定并同意退休人员聘任岗位、等级和上报名单;审定并同意院长提名三级教授推荐上报人员。
四、坚持院内岗位聘任和考核绩效一致性原则,所有在册职工考核与院内绩效工资均按照学院实际聘任岗位执行。
1、因学院中级职称岗位职数已满,2010年已取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按原任职称上报;2、上报岗位仅与本人基本(档案)工资挂钩,对于因超出岗位设置数而未按学院聘任文件上报人员,基本工资由学院统一补发。其他关于考核与绩效问题学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五、院内岗位聘任公示
各岗位聘任领导小组负责本组人员聘用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30 日----10月10日。投诉与申诉电话:
人事处88409412, 88409413;纪检监察办公室:88409404,88409484
会议要求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审定同意结果,做好各类各级人员的上报与公示,认真听取广大教职工意见,按照上级岗位设置与聘用文件精神和政策要求给予耐心解释,重视首次聘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合理化的意见与建议在文件完善中积极采纳,特殊问题报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审议。
出席会议人:苏明理、朱元利、苏义民、权德庆、雷新声、周里、刘新平、陈彦、李靖;列席会议人:李抢辉、陈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