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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2023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27        浏览次数: 次 

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岗位需求,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37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全额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37名,其中初中教师57名,小学教师69名,幼儿园教师11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永济市2023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他条件;

  6.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报考“退役军人专项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退役军人专项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的招聘岗位计划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文件规定“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8.报考人员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截止发布公告之日。具体为: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6月2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6月2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退役军人年龄放宽到35周岁。

  9.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

  7.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与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一)信息发布

  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省人社厅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相关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sxgpwb.cn/0359yjjy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8:00至2023年7月2日18: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述报名网址,点击“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学历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考岗位明确具体专业的,只能以明确的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认定。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永济市2023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一)》《永济市2023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或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缺失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6月28日8:00至2023年7月3日18:00。

  资格初审由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2023年7月2日18: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7月2日18:00以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此次报考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报名截止后,“退役军人专项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不达开考比例取消的招聘岗位进行调整,专技36调整到专技35、专技41调整到专技40、专技45调整到专技44、专技47调整到专技46,专技51调整到专技50,专技59调整到专技58、专技61调整到专技60,专技63调整到专技62,专技68调整到专技67,专技70调整到专技69。报考被取消的“退役军人专项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考生,将合并到本单位同等条件的岗位中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考生,因达不到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核减或取消的,通知本人进行岗位改报,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或改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名费如数退还。

  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取消或调整的招聘岗位在笔试之前公告。

  2.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3年 7月4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缴费标准为100元(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在2023年6月28日—7月4日前携以上资料到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府西街4号)财务基金监督股审核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退还。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3.准考证打印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随时关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ongji.gov.cn/)公告信息,登录原报名网址,点击“打印准考证入口”,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用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以加试成绩排列。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若综合成绩不达60分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1.笔试方式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课考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笔试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承担。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具体测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思想(含新课程理念)、相应学段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考生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随时关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并登录原报名网址查询。

  2.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请关注永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供如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2)准考证原件;

  (3)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专业、学制和毕业时间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

  (6)学历对应的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内);

  (8)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毕业院校存放档案的有效存档证明原件;

  (9)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10)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县级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11)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2)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

  (13)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或退役军人专岗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因个人主动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最后一名有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面试人选按照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并在永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考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永济市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按岗位类别分别使用中小学、幼儿园现行教材(具体讲课教材及相关要求在面试前公告)。

  面试考官全部由外地市考官担任。面试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合格线为6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因面试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各岗位综合成绩核准后,向社会公布综合成绩及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综合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中小学和幼儿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体检结束后,在永济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体检结果,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考察由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对考察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试用期满考核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单位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签定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出本市,也不允许报考本市外招聘考试。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应当执行回避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其它事项

  1.本次招考的各类公开信息均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请考生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对所报岗位条件不清楚的,可向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本《实施方案》由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9-8028963(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359-802322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9-6337005(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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