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地区麦盖提县教师招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疆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应、历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不限户籍、民族、性别。
3、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条件,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5、专业学历要求:初中学段全日制本科专业不限,高中、职业中学阶段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
6、普通话水平要求: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如未取得普通话水平证书的须承诺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普通话水平证书。
7、教师资格要求:报考人员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认定条件的须承诺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岗位
1、小学教师
体育(9人)
岗位要求
(1)全日制大专及以学历,专业要求师范类;
(2)年龄32周岁及以下;
2、初中教师
体育(10人)
岗位要求
(1)全日制大专及以学历,专业要求师范类;
(2)年龄32周岁及以下;
3、职业中专
体育(2人)
岗位要求
(1)全日制大专及以学历,专业要求师范类;
(2)年龄32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签订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新招聘教师享受与在编教师同岗同酬同待遇,本科7405.25元、大专7051.57元、中专6936.77元(以上工资待遇含五险一金,按月缴纳);每年发放取暖费1050元;在乡镇工作的教师每月享受交通补贴、生活补贴人均400元;每年享受寒暑假探亲假1次,报销赴内地探望父母或者父母来疆看望子女的路费;凡被录用的教师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第13个月工资。报考初中、高中、职专岗位且被录用人员全部分配到县城学校任教,携带子女的由教育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安排其子女就近入学。
(六)住房待遇。新招聘教师岗位分配至县城的享受70平米县城公租房(2人一套);属正式夫妻的可享受夫妻房,房间内均配备有床、衣柜、床上用品、炊具、洗浴等生活设施,可拎包入住。
四、注意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麦盖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中小学招聘组联系人:张校长
联系电话:18999084662
麦盖提县教育局联系人:赵安贤(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联系电话:0998-7846190(办) 13119987958